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四章 丁不凡
第一百零四章 ;丁不凡
来东是个奇怪的地方,它是皓国为数不多的靠海之地,碧蓝的海,一眼望不到边界,然而海上却很少渔船,只有零星的几个单薄小船飘荡在海边。
百姓们都是靠着土地养活自己,大概是由于河床升高,所以,方圆千里都是沃土。
这里的气候温暖湿润,农作物可以一年两熟,或者两年三熟。皓国杂税不是特别重,所以,百姓的生活算是比较富足。
此时已经接近十月的天气,正是许多粮食丰收之时。所以,一路行来,就可以看到田地之中,遍地金黄的粮食谷物之间,许多的农民劳作收割的景象。
仲孙凌跟韩傲雪乘坐着马车一路行来,虽然有个别的农民抬头看了过来,但是大多数是连头也不太一下的忙活着。
风和日丽的艳阳天,把这些个农民的脸膛晒的黝黑。但是,他们确是满脸的兴奋以满足。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仲孙凌看着车外的情形,轻轻说着。
“是啊,春天播种,秋天收获。其实他们挺辛苦的。”韩傲雪一边说着。
“好在皓国的苛捐杂税不重。否则,可就也应了后边的两句了。”
“嗯?后两句是?”
“诗名叫做‘悯农’,完整的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他一愣。据他所知,似乎从皓国立国以来,一直注重休养生息,一直没有过特别繁重的杂税。加上皓国地处内陆,所对邻国较少,只有西边的岷国,所以边界通常都很少战事。因此,兵役也不重。
真不知道阿凌是打哪里听来的这些,竟然能做出这样的诗句。
“皓国杂税并不重。如果农民们辛勤劳作,都可衣食无忧的。”
“我知道。我说的不是皓国。”她笑说,只是一时感慨,弄得自己还得撒谎。
“我说的,是一个离皓国很远的国家。他们的朝廷*,贪官污吏横行。卖官鬻爵的事情屡见不鲜,苛捐杂税繁重无比。百姓的日子,如同水火。所以。有位诗人,就做了这样一首诗,以表达他对这些辛勤劳动却没有顿饱食的农夫们的怜悯。”
韩傲雪听罢,仔细回想了下他所知道的国家。还真的不知道如今有哪一个国家是这样的。也许,说的是前朝?
前朝*无能,最后才会民怨四起,最后,举国大乱。皓国的始祖力挽狂澜。才一统皓国。
“好了,这个不重要,你想什么呢?咱们还要多久到丁不凡那里?他住在城里?”
韩傲雪也没有执着于想那些事情,见仲孙凌问,便回答她:
“不。丁不凡不在城中,他在附近有个药庐,我们就直接去那里找他。很快就到了。”
果然,又一炷香的功夫,马车已经停了下来。
两人下车,入眼的就是一栋茅草屋。
不同于一般茅草屋的矮小,这个草屋足有三米多高,而且面积也很是不小。
茅屋周围一圈的土地,用栅栏围起来一个个的圈,圈里头的土地上种满了各色草药。
茅屋前边一块空地,放满了架子,上边一个个又大又圆的簸箕,里边铺满了晒干的和没晒干的各色药草。
茅屋的最外边,一眼望进去,是个如同大厅一样的屋子。
也许此刻人们都在地里忙着,此刻,大厅中,也只有一两个老人。
仲孙凌跟韩傲雪走上前去,当他们一条腿迈进茅屋之时,就看到了丁不凡。
他实在是很好认。
他的绰号,叫做铁掌参仙。铁掌,是因为他的铁砂掌功夫。参仙,是因为,他脸色很红,而且,五绺胡须很是柔顺的垂下。
这个人长得充满了矛盾:只看他的脸,像是个上了年岁的人参娃娃。仲孙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真的很像,看了他的脸,会觉得他有一种人参活了过来的那种精气。
而如果看到他及其粗壮的身体,他又像个老实的农民。
师父死了,留下美艳师娘,一堆的人打主意,李福根要怎么才能保住师娘呢?...
一个小千世界狂热迷恋修行的少年获得大千世界半神的神格,人生从这一刻改变,跳出法则之外,逆天顺天,尽在掌握!骷髅精灵不能说的秘密,尽在火热圣堂,等你来战!...
一个被部队开除军籍的特种兵回到了都市,看他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里翻云覆雨...
书名?阅女无限??呵呵,广大银民,请看清楚哦。吴县,这个二十岁的青涩小子,进城上学,居然一不留神,取悦于众多美女,在众女的帮助下,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且看主角如何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吴县的悦女事业中去。蹩脚的猪脚,由一个初哥,逐渐成为花丛高手。...
前世孤苦一生,今世重生成兽,为何上天总是这样的捉弄!为何上天总是那样的不公!他不服,不服那命运的不公。自创妖修之法,将魔狮一族发展成为能够抗衡巨龙的麒麟一族,成就一代麒麟圣祖的威名。...
少年附身韦小宝,和康熙做兄弟,唬弄皇帝有一手绝色美女尽收,色遍天下无敌手!睿智独立,诱惑惊艳的蓝色妖姬苏荃花中带刺刺中有花的火红玫瑰方怡温柔清新纯洁可人的水仙花沐剑屏空谷幽香,善解人意的解语花双儿倾国倾城,美丽绝伦的花中之王牡丹阿珂诱惑惊艳美艳毒辣的罂粟花建宁空灵纯洁娇艳精怪的山涧兰花曾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