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别人都说我钻牛角尖了……
大概是这样的。
小说里写到曹一方发展方向,会以网文改编为主。
那么我想,读者更想看到熟悉的、有代入感的网文。
把这些网文在小说里拍成影视剧,而且不以文抄的方式,主角只负责改编,既合理也尊重其他作者。
也就是说,现实的一些作者,在我小说里就像金庸一样,以异世界投影的方式存在。
但是很多读者说,必须拿到授权,其他作者同意了才行。
然后我意识到,这些大神作者是很难找到的……基本上QQ不会回。
我问责编,责编说你写吧,人家不会在意的。
然后我纠结,让他帮我联系一下。
他反问我,你书里出现的其他作品,或者明星,联系他们了吗?
这……
然后我开始搞逻辑。
逻辑是这样的。
很多作者选择直接文抄,把现实中大热的作品搬运到自己小说里,读者没什么感觉,似乎理所当然,我也没什么感觉,所以就写了这本小说。
但是我隐隐觉得文抄不太好,而且也不合理。
那把作者和作品一起搬运进去,半架空,是不是更尊重人?
但其实是一样的,原则上都不行。
如果我写斗破苍穹改编电视剧,诛仙改编电视剧,或者搬运电影,读者往往不会有疑惑,因为大家都这么写。
但是写别的网文作品,不行。
大家觉得你侵犯了版权。
很奇怪……
其实这些小说版权都在起点……
我深究逻辑,意识到,其实我写了神雕、写了伪装者,原则上都不行。
现代诗、歌曲,也不行。
文娱小说、无限流等等……原则上都不行,不应该存在。
这个逻辑顺下来……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写下去了。==
写吧,挨骂,原创吧,也挨骂。
这小说没有系统,我不能用主观视角写一个小剧本,主角没有穿越到那个世界里,干巴巴的写会很无聊。
搬运其他读者不敏感的作品吧,我觉得逻辑上过不去。
为什么我想尊重网文作者,让他们整个出现在作品里,即便在小说世界里,作品依然是他们的,这个不可以。
但是我文抄其他更有名的作品,这个却可以?
为什么其他人抄全世界都没问题……
我很别扭,过不去。
问题的根源变成了,文娱小说原则上不应该存在……可是我已经写了。
成仙难,难于上青冥!修真难,没有法宝没有丹药没有威力巨大的符箓,没有强悍的天赋。但是自从有了位面商铺就不一样了,有了位面商铺一切都有了。什么,修真界最普通的洗髓丹在你那里是绝世神丹!什么,你们那个位面遍地都是各种精金矿物,精铁灰常便宜!前世走私军火的商人,今生在修真界同样要将商人当做自己终生的追求。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修炼真仙大道只是我一个副业。成为位面商铺之主,横扫诸天万界。商铺在手,天下我有!...
魔族强势,在人类即将被灭绝之时,六大圣殿崛起,带领着人类守住最后的领土。一名少年,为救母加入骑士圣殿,奇迹诡计,不断在他身上上演。在这人类六大圣殿与魔族七十二柱魔神相互倾轧的世界,他能否登上象征着骑士最高荣耀的神印王座?...
少年附身韦小宝,和康熙做兄弟,唬弄皇帝有一手绝色美女尽收,色遍天下无敌手!睿智独立,诱惑惊艳的蓝色妖姬苏荃花中带刺刺中有花的火红玫瑰方怡温柔清新纯洁可人的水仙花沐剑屏空谷幽香,善解人意的解语花双儿倾国倾城,美丽绝伦的花中之王牡丹阿珂诱惑惊艳美艳毒辣的罂粟花建宁空灵纯洁娇艳精怪的山涧兰花曾柔...
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哇噻,美女如云呀,一个一个都要到手,战争阴谋铁血一揽众美,逍遥自来快乐似神仙本书集铁血与情感于一身为三国类中佳品。...
师父死了,留下美艳师娘,一堆的人打主意,李福根要怎么才能保住师娘呢?...
一个小千世界狂热迷恋修行的少年获得大千世界半神的神格,人生从这一刻改变,跳出法则之外,逆天顺天,尽在掌握!骷髅精灵不能说的秘密,尽在火热圣堂,等你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