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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部分(第2页)

这首咏史诗,是杜牧会昌年间任黄州刺史时,为木兰庙题的。庙在湖北黄冈西一百五十里处的木兰山。木兰是一个民间传说人物,据说是北魏时期的谯郡人(有的说是黄州或宋州人)。黄州人为木兰立庙,可见是认木兰为同乡的。

诗人一开头就用一个“作”字把北朝民歌《木兰诗》的诗意高度概括出来。这个“作”字很传神,它既突出地显示了木兰的特殊身分,又生动地描绘出这位女英雄女扮男装“弯弓征战”的非凡本领。要不,“同行十二年”,伙伴们怎么竟“不知木兰是女郎”呢?

接着诗人又借取《木兰诗》“当窗理云鬓”的意境。把“理云鬓”换成“画眉”,把木兰终究是女孩儿的本色完整地表现了出来:“梦里曾经与画眉”,“与”相当于“和”。它启发人们去想象木兰“梦里”的情思。她只是在梦乡里,才会和女伴们一起对镜梳妆;只是为了“从此替爷征”才竭力克制着自己,并非不爱“画眉”。诗人运用一真一梦、一主一辅的衬托手法,借助梦境,让木兰脱下战袍,换上红妆,运笔尤为巧妙。这固然有“古辞”作依据,却表现出诗人的创新。

第三句诗人进而发挥想象,精心刻画了木兰矛盾的内心世界:木兰在战斗中固然很有英雄气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不免“几度思归还把酒”,“几度”二字,恰如其分地表现出这种内心矛盾的深刻性。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少女,木兰有这样一些感情,一点也不奇怪。难得的倒是诗人善于揭示其心灵深处的思归之情,更增强了真实感。

最后问题落在“还把酒”上。是对景排愁?还是对月把酒?都不是,而是到“拂云堆”上“把酒祝明妃”。拂云堆,在今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喇特西北。堆上有神祠。明妃,即自请和番的王昭君。木兰和昭君都是女性。她们来到塞上,一个从军,一个“和戎”,处境和动机固然有别,但同样都是为了纾国家之急。

而这等大事却竟然由女儿家来承担,自不能不令人感慨系之。“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这是唐代诗人戎昱《咏史》中的名句,和杜牧这首诗是比较合拍的。

王昭君和亲,死留青冢,永远博得后世的同情。木兰为了安靖边烽,万里从戎,一直受到人们赞美。诗人通过“把酒”“祝明妃”,把木兰对明妃的敬慕之情暗暗地透露出来,把木兰内心的矛盾统一起来,运用烘托手法,使木兰和昭君灵犀一点,神交千载,倍觉委婉动人。这无疑也正是本诗值得特别称许之处。

(陶道恕)

赠别二首(其一)

赠别二首(其一)

杜牧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文学艺术要不断求新,因陈袭旧是无出息的。即使形容取喻,也贵独到。从这个角度看看杜牧《赠别》,也不能不承认他做诗的“天才”。

此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读者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其效果不下于“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曹植《洛神赋》)那样具体的描写。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这一句。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显然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胎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胎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袅者,当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而杜牧写到这里,似乎还是一个开始,他的才情尚未发挥尽致哩!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他在幕僚失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的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成都)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不如谁?谁不如?诗中都未明说,含吐不露,但读者已完全能意会了。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升庵诗话》云:“书生作文,务强此而弱彼,谓之‘尊题’。”杜牧此处的修辞就是“尊题格”。但由于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强此弱彼”的写法显得自然入妙。

杜牧此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真俊爽轻利之至。别情人不用一个“你(君、卿)”字;赞美人不用一个“女”字;甚至没有一个“花”字、“美”字,“不著一字”而能“尽得风流”。语言空灵清妙,贵有个性。

(周啸天)

赠别二首(其二)

赠别二首(其二)

杜牧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这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象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出来了。“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这就是刘勰所说的:“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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