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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入了一个熟悉的镇子。这个镇子南北各有一条宽宽的街道,商业相当发达。记得那一年就是在这里,我一踏上街道就被一个算命的女人缠住了。她老远指着身负背囊走过来的我说:“你的机会眼看来了!”当时旁边还有两个人,我在中间。可她惟独指着我。她说个不停,罗列着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情,让人摸不着头脑。到后来我发现她所指的“机会”,就在与我同行的几个人之间——这是什么古怪的机会?那一次她向我索要了二十元钱。
她伸手接钱的那一幕我到现在还记得:右手生满了鳞状皮屑,完全是一只巫婆的手。
镇子好像比过去更热闹了,街道两旁烧起的沸滚油锅冒着刺鼻的香味。到处都在烹炸,锅边摆满了鸡、生肉和鱼、揉好的面团。他们甚至把绿色的青菜直接丢进油锅——这儿什么东西都往沸滚的油锅里扔。整个镇子都在煎熬和烹炸,那气味让人难以忍受。这样的场景我见得很多,好像在我居住的那个蜂巢般的大城市里,自从上边接二连三号召大搞“第三产业”之后,大街上沸滚的油锅也就陡然增多了。后来一提到“第三产业”,我立刻就会想到“下油锅”。而我一看到那些活鲜的动植物被如数推到沸滚的黑油里,就有说不出的恐惧。在我们的传统故事中,所有做了坏事、伤害了别人的恶人,到了阴间都要“下油锅”。
大街上,在油锅旁操作的大师傅穿的衣服已经脏得不能再脏了。奇怪的是每一个这样的大师傅旁边都围着好多顾客,这里的生意全都不错。一个个油锅旁常常站了一些描得花花绿绿、戴了金耳环的少女。她们嗑着瓜子,一双尖利利的眼睛扫着街上的行人。她们身后,不远处的墙上写着“佳丽美容店”、“欢乐发屋”、“按摩发屋”、“快活宫理发店”等等。一团团油烟扑面而来。
踏上生满了茅草的田间小道,心里的那团浊气一下呼出,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由于走得太急,我大口地喘息。太阳再有不久就会落山,我想了想,决定就在野外找一个地方过夜。
沟渠旁有一块空地,那儿的茅草长得浓旺。我在厚厚的草地上搭起了帐篷。天不冷不热,这个时刻野宿是多么惬意。离帐篷不远处就是大片的玉米田,玉米正抽出了红色的缨穗。有的穗子颗粒刚刚形成。玉米地旁还有一块花生田。我想,如果掰下几穗嫩嫩的玉米,再拔一点花生放到小锅里煮一下,该是多美的一顿晚餐。可惜这儿找不到它们的主人,不经他们同意似乎不能这么做。
天就要黑下来了。我掏出一点小米,然后点火煮起粥来。稼禾新鲜的香味一个劲儿涌入鼻孔,我贪婪地盯着那一棵棵长得壮硕的玉米。有几次忍不住想过去掰下一个穗子。当年我在南部山区一个人游荡的时候,绝没有现在这么多讲究。那时我可以随手取走菜园里的黄瓜和西红柿,拔一棵葱,摘一个辣椒。那时活得可真自在。
草丛中有几棵长得油旺旺的地肤菜,我采下嫩嫩的尖叶。这种菜让我想起了出生地:小茅屋旁、果园的空地上,到处都长了这样的野菜,外祖母把它们采下来,直接做成咸饭,或掺在玉米粉里做成甜窝窝。那时即使没有一点粮食我们也能活下来,因为有外祖母和地肤菜,还有各种各样的果子;北面的灌木丛里,一条条赶海人踏出来的歪曲小路旁还有无数的桑葚、蘑菇、松果,有彤红的浆果。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绿绿的小鸟抢着来啄桑葚,人们必须和它们争抢……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无边的游荡(68)
我往锅里放了一点盐,很好的一餐就算成了。
我开始吃饭,刚端起碗,就听见旁边传来了脚步声。从玉米田旁的小路上响起了“扑通扑通”的声音。果然,有个人拐过一片玉米田,我们立刻相互看到了。他发出了“嗯”的一声——这人像我一样背着一个小背囊,只不过年龄比我大得多,像五十多岁的样子。他身上穿得破破烂烂,脚上是一双老式黑布鞋。令人惊讶的是,他怀里还斜抱着一把胡琴——琴筒被一条破旧的围脖捆在腰上,一只手就按紧了琴杆,好像随时都可以取下弓子拉起来。
我还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他老远就伸出手,笑吟吟地、极其友好地走过来:“我从老远看见冒烟了……”
我不无警觉地看着他,点点头。他在锅旁盘腿坐下,两眼直盯着喷出的白汽。
“我们一块儿吃饭吧。你饿不饿?”
他摇摇头,摸摸嘴巴:“吃过一点儿东西啦,这会儿还能饿得着?满坡里都是好吃物哩。”说完倚在小行李卷上:“你吃吧,我看着。”他真的盯着我的嘴巴。这使我很不自在。他看得那么专注,就像在端量一个从未见过的什么怪物似的。我尽快把饭吃完了。
我发现面前的这个人瘦瘦的,腰像女人一样细。他坐在那儿,胡琴还仍然撑在腰上,笑容可掬。看上去他十分和善,不像一个品行不端的人。
3
接下去的交谈令人愉快,这人非常有趣。
他问:“你也是一个人‘赶场子’吗?”
“赶场子”这个说法颇为新奇。但我很快明白这可能是指赶路、到处走动的意思。我点点头。
“怀里没揣上点什么吗?”
他这样说的时候就看着我的胸部。这使我有点不安。我以为那是指钱。在路上,那些谋财害命的事时有发生。我不由得四下里瞥一瞥。天色灰暗,这儿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我想,我对付这么一个瘦干干的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要知道我背囊里就有一把刀,这会儿伸手可及。可是看看他包在皱纹里的那对细长眼,又觉得他不会是那一类恶人。
谈下去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是:一个男人在路上走“怪闷得慌”,应该有一点消遣的东西,比如说像他一样,带一把胡琴——“俺高兴了就随拉随唱”,说着伸手摘下了胡琴上的弓子,吱吱呀呀地拉起来。那调子说不上好听,但却流畅连贯。
拉了一会儿他就唱起来,润湿的嘴唇口水丰富,边唱边流,让人想起一个老太太。不过他的牙齿非常整齐,不知为什么吐字却极其含混。他一唱歌的时候就把身子转向了东方,看着那儿,笑吟吟的。他这副表情总是不变。
不过那调子却在不停地变化。那是一种怀念的调子——有时简直不是唱,而是念。
我不得不怀疑这个家伙的脑子多少有点毛病。不过后来我想:流浪汉当中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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