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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个妖怪,爱上了神仙。
这估摸着当算是一种孽缘吧?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弄明白这他妈的到底是谁做的孽。
所以,我便只好勉为其难的活下去了。
(二)
妖怪总有些妖怪应该要做的事,比如随便害几个人玩玩,不然,就不配‘位列妖班’了。
那一日,我笑纳了几个色迷心窍的男人主动送上门来的精元,正惬意地享受着修为提升的美妙感觉时,他来了。
他站在我的面前,白衣白裤白鞋白袜白发带。
他一言不发冷冷地看着我,而我则在想,不知他的贴身衣物是否也是白花花一片,衬着他那白皙的肌肤,倒真真儿是好生的销魂。
我自顾自想得高兴,他却冷不丁地冲我出了手。
亏得我妖力深厚,使尽浑身解数才堪堪避过劈面而来的一道白光,只差一丁点儿就被打散了七魂六魄。
真是想不到啊,他看上去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出手竟是如此狠辣,弄得倒像是我杀了他老妈,□了他老爸一样。
(三)
他见一击不中,好看的脸上立马煞气大盛,修长的手指一捏决,眼看着便要再来一次。
我却懒得再次躲避,而且,关键在于不知有没有那么好的命能再躲得过去。
“喂!我招你了还是惹你了?”
他似是想不到我这个妖怪居然还敢如此理直气壮,不由得呆了一呆。
“既然我没招你也没惹你,那你要杀我就未免太没道理了吧?”
我不待他回过味来便紧接着一通质问,甚是义正言辞。
他终于被我给气笑了。
两道剑眉齐扬,薄薄的嘴唇一勾,顿时晃晕了我这双阅遍三界的堂堂妖眼。
谁说勾引人是我们妖怪的专利了?他这个神仙明明就做得更好嘛!
是的,他是神仙。
我能一眼看出他是神仙,就像他不用眼睛也能知道我是妖怪一样。
(四)
他没有再对我出手,因为我答应了他不再害人。
其实,我害人不是为了修炼,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
妖怪的生命是很长的,我早已记不清自己活了多久,也许几千年,也许几万年,也许更久。
在这样漫长的岁月里,总要给自己找点事儿做不是?
之所以应了他的这个要求,是因为跟他在一起比害人可有意思多了。另外还因为,我打不过他,形势比妖强,没办法啊……
哦对了,事实求是地说,我是一个很厉害的妖怪,所以,他显然是一个很厉害的神仙。
(五)
很厉害的妖怪和很厉害的神仙从那以后便形影不离了。
确切点来讲,是我粘着他。
他甩不掉我,又怕我再去害人,便也只有叹口气认了命。
神仙跟妖怪貌似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至少在命很长,并且很无聊这方面是高度一致的。
我跟着他四海八荒的到处走,漫无目的,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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