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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唱罢,南宫烨只觉回味悠长,他问道:“这首词曲是你谱的?”
林瑾瑜闻言,笑道:“呵呵,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哪能谱出这样的曲子?”
她是军医好吧,又不是作曲家。
“这样好听的歌,我却是从未听过的。”
林瑾瑜收了笑,回道:“这是我的一位故人谱的词曲。”
“与上次那首思乡是同一人谱的么?”
林瑾瑜点头道:“是的。”
南宫烨闻言,说道:“你的这位故人真可谓是才华横溢啊……”
“呵呵……”林瑾瑜闻言,只能干笑两声,只希望随后的话题不要再提及到这位故人,因为她也忘记这歌是哪些神人写的了。
抄三百遍女诫,这个分量还是挺多的,不过,有了南宫烨的加入,似乎也没有那么枯燥了。
到晌午时,林瑾瑜便已抄了一百五十遍了,放下狼毫笔时玲珑已经命人送来了午膳。
吃完午膳后林瑾瑜又继续抄写,不到晚膳时刻便将三百遍女诫抄完了。
抄写完毕之后,当林瑾瑜放下狼毫笔的那一霎那,她才觉得那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林瑾瑜抬手转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嘟嚷道:“毛笔果真不是人用的啊,还是签字笔好用。”
自从来到古代以后她还没怎么用毛笔写过字,在她的记忆中,只有上次给纳兰睿淅留字条时她写了一行字,是以,今日这般抄写下来,她也忘记了一旁的南宫烨,竟是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话音刚落便听南宫烨问道:“签字笔是一种什么样的笔?”
“呃……”林瑾瑜转眸看向南宫烨,眼眸眨了眨,脑中迅速翻飞,说道:“就是一种用鹅毛杆子做成的笔,非常好用的。”
南宫烨闻言点了点头:“哦,娘子你有这样的笔么?可不可以给我看看?”
“我现在没有,回头再给你看吧。”林瑾瑜说完话后悄悄地吐了吐舌头,看来以后说话要注意了,现在的她已经不是自己一个人了,她的身边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南宫烨啊。
这一夜,林瑾瑜本想让南宫烨回床榻上去睡,自己去小床睡,可是南宫烨说什么都不肯,林瑾瑜只得作罢,洗漱完毕之后自己翻身上了床榻,躺在床上之后,一双眼睛睁着望向上方床架却是睡意全无。
想着明日要去白府,她心里真是一万个不愿意,白府是什么地方啊,那可是白菁华的娘家啊,那可不都是白菁华的人么?
如此,她在白府受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了。
她从来不会去主动招惹别人,但是,但凡有人来招惹她,她照样不会放过的,不管那人是白府的人还是其他的人。
……
翌日一早,林瑾瑜仍旧是被听雨给敲醒的,醒来之后发现南宫烨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了轮椅之上。
哎,这场景若是被白菁华见到的话,说不定今日又要罚她抄三百遍女诫。三百遍可能都还少了,有可能直接罚她抄一千遍!
只是,想想让自己服侍南宫烨起身,还要给他穿衣服,她就觉得别扭啊。
如此,还是算了吧!
南宫烨似乎对林瑾瑜的所作所为没有半点异议,只坐在轮椅之上看着林瑾瑜起身洗漱。
林瑾瑜洗漱完毕之后便与南宫烨一起用早膳,用完早膳时便听玲珑来报说白府已经派人来接她了。
南宫烨提议道:“娘子,我陪你去白府吧。”
只要他陪在身边,白府的人自然不会玩什么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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