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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跟男人商量,干净些行不行?男人就会闻自己的袜子,脑袋像拨浪鼓般地巡视房间。他说挺干净的啊。你别收拾得太频,家像宾馆似的,住不习惯。这时的她,简直有些火冒三丈了。记得那天她和男人拌了嘴,吵完了,拿了墩布拖地,像女侠挥舞一把宝剑。
女人常喊腰痛。一只手轻轻地捶。她感叹不比以前,人老!对着镜子看,竟黄脸婆的模样。其实她并不老。这样的年龄,足以竞选世界小姐。
可是男人突然变得干净了。一开始女人并没有发觉,但突然有一天,女人想起自己好几天没拖地板了,好几天没倒烟灰缸了,好几天没洗衣服了,好几天没指责男人了。再回忆一下,她惊奇地发现,男人的袜子和毛巾,竟也出奇地干净。她感到奇怪,甚至于不安。——男人突然变了样子,肯定有问题。事实上,从她认识男人开始,男人并非每一天都是邋遢的。比如,男人在追她的那段日子,就非常整洁。他的领口洁白,裤线笔直,领带打了漂亮的结,头发有型且一丝不苛。可是男人将她追到手,就马上恢复了邋遢的原形。女人说你倒挺会把捏。男人无耻地说,追女孩子,就得仪表堂堂,一尘不染。——现在男人再一次变得仪表堂堂和一尘不染,他在追哪个女孩子?
星期天,男人洗完自己的袜子,拿了墩布拖地。他命令女人抬起脚,干得仔细并且投入。女人好奇地看他,她说你把家搞得像个宾馆,住得习惯吗?男人说住不习惯。女人说住不习惯你还收拾得这么干净?男人盯着女人,认真地说,为了你。
——当我终于无奈地发现我的邋遢会成为你一生的负担,那我只能去试图改变。当我发现琐碎的家务越来越让你烦心和劳累,那么,我只能和你一起分担。因为我们,是夫妻。
爱情就像吸尘器,会把邋遢的男人,重新变得一尘不染。其实你也知道,当一个男人突然变得干净和整洁,会有两种可能:一,为博得小女孩的好感;二,为解放相依为命的妻子。前者,不过是男人的小爱恋、小聪明;后者,才是男人的大情感、大智慧。
。。
什么都不曾丢失
接到女人的电话,男人急匆匆赶回家。
女人坐在沙发上,正愣愣地等他。看到他回来,女人说,家里来贼了,丢了些东西,七百多块钱,照相机,抽屉里的纪念币,MP3,集邮册……男人问报警了吗?女人说警察刚走。男人问还有吗?女人说,……没有了吧。
屋子里翻动不大。男人说,看来是位儒雅的贼。女人苦笑。男人说你整理一下,我看看别的有没有丢。女人说不用看了,我仔细看过了。男人说也好……你帮我去买盒烟吧。
女人刚出门,男人就直奔卧室。他打开床头柜,取出一个小巧的铺着红丝绒的盒子。男人打开它,心里暗叫:坏事了!几年前他送给女人的一副手镯,竟不见了。
那是一副银质手镯,不贵,却很精巧雅致。当初为买这副手镯,男人吃了大半年的咸菜。婚后生活好了,很多次,男人对女人说,换一副金的吧,或者铂金。女人却说不,这副多好啊。的确,女人很重视这副手镯,她喜欢柔软细腻的银光在环佩叮当中轻轻跳跃。遇上什么应酬,女人便戴上它们,衬出白皙和优雅的细腕。回家,却把它们摘下,小心地装进这个盒子。平日里女人并不戴它。女人说,婚前你送我的东西,只剩下这副手镯了——别弄丢了。
可是现在,这副手镯真的丢了。显然,那位儒雅的贼,顺手牵走了它们。
男人知道书店的对面有个首饰店。男人知道首饰店的柜台里,放着一对一模一样的手镯。好像那手镯已经放在那里很长时间。——这个时代里,一副银质手镯,在大多数人看来,已显得那样土气和可笑。男人给他们打电话,说,那副雕刻着百合图案的银手镯,还在吗?那边说还在。男人还想说什么,女人却推门进来。男人急忙放下电话,说,一个朋友。
傍晚男人下了班,并未着急回家。而是直接赶去首饰店,要买那副手镯。男人掏出钱,却发现那手镯已经不见了。男人问手镯呢?店员说刚刚被人买走。男人急了,甚至有些恼怒。他说可是我中午给你们打过电话的。店员说可是你并没有说一定要买啊。男人想想也是,心里咒骂自己。他问是谁买走的?店员说,一位很时尚的女士……我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么土气的一副手镯。
男人回家,急急地去了卧室。女人在厨房里忙,大着嗓子问他,干嘛呢你?男人说我找盒烟。他悄悄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悄悄地打开铺着红丝绒的小盒子。男人嘿嘿地笑了。和他揣测的一样,那盒子里,躺着一副崭新的手镯。点点银光流淌,朵朵百合缠绵。
男人坐下吃饭。他对女人说,你再说说,我们都丢了什么。女人说,七百多块钱,数码相机,纪念币,MP3,集邮册……男人问还有吗?女人想了想,说,没有了吧。男人便朝她眨眨眼睛,狡黠,悠远,洋洋得意。
男人说,其实,我倒觉得我们,什么都不曾丢失。
一生相守的舞伴(1)
有一段时间,他们是世界上最默契的舞伴。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将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那时他们还在跳民族舞,他穿着对襟的羊皮短袄,她扮成美丽的山野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舞台上,她几乎可以闻得到草的芬芳。
学校里有一个文娱小组,他和她都是小组成员。一开始多是合唱或表演唱,舞蹈类节目很少。后来到了年底,学校要排演一场大型舞蹈去市里演出。这需要男孩女孩自愿结合到一起,彼此成为对方的舞伴。结合到最后,女孩子只剩下她。那时她并不漂亮,那时她就像一只永远成不了白天鹅的丑小鸭。她站在那里,眼泪挂在眼眶,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走过来,大方地拉起她的手,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他高大英俊,他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于是她接触到了舞蹈。一开始她什么都不懂,他不厌其烦地教她。他是学校里舞跳得最棒的男生,当他和她近在咫尺,她莫名其妙地脸红心跳。他们排练了不到一个月,就登上了市里的舞台。却是惊人的默契。有同学开玩笑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再一次红了脸,他却只是笑笑。
她就这样狂热地爱上了舞蹈。现在想来,也许那时她爱上的,其实是他。他和她成了学校里固定的组合,舞台上,他们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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