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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人那么碰触,我都可以清楚听见自己声音里的恐慌。
学长是结了婚的。在我耳边娓娓低诉说他一直想那么做,已经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挣扎不要抗拒,好好让他拥抱一会儿。一会儿。一会儿他就会放开我。
于是,就那么一会儿,我被一个男人紧紧抱在怀里。
那以后,我再也不跟任何识与不识的男人在灯火通明或黑暗的夜里独处。
不管同性或异性,我都不习惯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学到底毕了业。
我连典礼都没有参加。毕业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
靠稿费过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当编辑。就在那里头,我认识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层公寓。
但我到底没有在出版社窝太久。半年吧,我没仔细算过。反正最后,我还是把工作辞了,专心写我青涩的爱情小说。
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受欢迎的作者。我的小说里总嵌了一些教老编头痛的意识型态的东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别忘了你写的是爱情小说。”老编总是会这么提醒我。“情节!情节!那是最重要的!”
尽管如此,算我运气,我还是有了一小群的读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与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种心情与没名目的愁。
那几年,感情写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种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岁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么摆摆手走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孤儿。
我爸不是会挣钱的人。生活在社会底层,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能挣什么钱?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过。我妈常说,穷人是没亲戚的。所以,我一直,从来也没跟任何亲戚来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与他们打照面过。老实说,走在路上如果迎面来个相遇,我都没把握我是否能认出他们的长相轮廓。人家不见得势利,只是我们自己先筑了壳。
孤儿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说自由。
这种“自由”其实十分的伤感。悲哀得教人难过。
当然的,我们是没有遗产这回事。
生活需要继续。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写起情色的小说。
那种东西好销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费逐渐地调涨,一个人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
这当中我听说沈冬青结婚然后又离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恒星一样始终没有移动过。我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心里一直在作梦,却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回去找过,不断让青春空白错过。
为什么呢?是否下意识里,我穷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让我面对他时不自觉地感到自卑退缩?
爱情是有条件的。成熟一点以后,我想了许多。而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 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 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标,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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