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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快要疯掉了,由于身体的特异,以他的耳力和感知力,地上有多少字蚂蚁爬过也能一清二楚。如何不能现附近百米之内,躺满一地手下全都没有了呼吸。
在接受这次天价任务任务的时候,血战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明白牺牲是在所难免的。
出来混雇佣兵的,那都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的活,在委托任务当中变成残废,乃至死亡这在雇佣兵这一行,那也是家常便饭,根本不值得什么大惊小怪。
只不过,现在一次伤亡过两百人,这可让血战有些接受不了。
要知道,血战雇佣兵团全员不过七百多人,为了这次的天价任务,可谓是精锐俱出,甚至连雇佣兵团创立时那批老人都拉上这片战场。
谁能料到,任务还没有结束,目标人物影子都还没见着,己方就出现了那么大损失。
算上刚才跟zhèngfu军交战时折损的人马,已经过全团半数,这要是等到任务结束,还不知道要贴进去多少人。即便到最后成功击杀了目标人物,拿到那笔九位数的天价巨款,对雇佣兵团而言,也还是赔的。
有一部电影里的台词说得好,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人才啊!
干雇佣兵团同样如此,牺牲了那么多精锐雇佣兵,血战雇佣兵团的实力至少要下降五成。未来相当一段长时间内,血战雇佣兵团也别想再接受这类型的大单子,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填补回这批精锐的损失。
“你就是这帮人的头?”
望着突然冒出来。身着一件窄小墨绿色战术背心的肌肉男。秦歌一副如临大敌的凝重,刚才那惊鸿一瞥的交手,直到现在自己的手也还在隐隐作痛。虽然察觉到有人偷袭的第一时间,就已经有了防备,但是对方那一瞬间所爆出的力量,根本不亚于自己巅峰状态。
一边是仓促迎战,一边是含怒出手,秦歌当场就吃了一点小亏。
“对于快要死的人。老子向来是不会多费口舌,去死吧!”
口中出一声爆喝,血战浑身肌肉块块坟起,爆出一股不输于先天强者的气息,大步踏出,地面仿佛被什么重物碾压而过,留下一个个小坑,触目惊心。
将全身劲力灌于双臂,那粗长手臂竟好像突然大了一些,携着满腔暴怒血战出手毫不留情。双臂以擎天之势劈向秦歌,仿佛要把人活活撕成两瓣。才肯罢休。
电光石火间闪避开对方那重逾千钧的铁臂,凌厉的拳风刮得额前刘海凌乱飞舞,秦歌提着一口真气,膝盖提起微弯,借着前冲的劲道狠狠地往那暴熊一般的大汉腹部撞了过去。
为了方便行动,离开指挥部之前秦歌就换上了一套作战服,膝盖处套有一块硬胶护膝,普通特种兵给罪犯来一膝盖,黄疸水都要吐出来。秦歌这一脚用上先天真气,就算有古武功底的高手被来一下,也要内脏出血。
腹部被秦歌一膝盖踢中,血战并没有料想在那样被这一击所重创,纹丝不动,仿佛一点事也没有。
反倒是秦歌连连后退,握着膝盖嘶哑咧嘴,倒吸了一口冷气:“妈的,这家伙肚子里藏了铁块吗?好痛!”
“小子,这点力气也想当我血战的对手,回去再练一百年再说。”
拍了拍那件窄小的战术背心,血战张狂大笑起来,秦歌却是没有马上反驳,这血战的确有狂妄的资本,好歹自己也是先天强者,占着偷袭的先机却还是一点便宜也没有占到,看来血战雇佣兵团能够非洲这片动荡的大地上混得风生水起,也不是没有道理。
“这家伙有些古怪,力量奇大,身体似乎不比那些先天外功强者逊色,跟他硬碰硬,只会自讨苦吃。”
见识过血战的厉害,秦歌识趣地没有再贸贸然跟他硬拼,脚尖挑起旁边一个死去雇佣兵身上的冲锋枪,连连扣下扳机,螺旋气劲控制着子弹,在空中划出一道道不可思议的轨迹,倾泻在那北极熊般粗狂的身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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